为降低全区新生儿死亡率,提高新生儿生存质量,将新生儿复苏作为产、儿科医护工作者必不可少的一项技术,同时使新生儿复苏技能培训成为长久工作,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工作安排,依托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新生儿科作为培训基地,定于12月25日举办“2021年新生儿复苏技能培训班(第四期高级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理论考核
参加高级班的学员需提前自学《新生儿机械治疗学》的理论知识,班前、班后进行理论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视为培训不合格,学习资料可自行网上购买。
(二)现场培训
主要针对呼吸机的使用和患儿出生后复苏抢救及继续诊疗的操作技能演练。
二、培训时间
2021年12月25日7:30-8:00签到,8:00-12:00培训,12:00-13:00休息,13:00-18:00培训。
三、培训地点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04号)急救大楼九楼新生儿科培训室。
四、培训对象
全区各医疗机构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医生、护士及助产士,详见培训名单(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住宿、午餐费用由项目经费支出,由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新生儿科统一安排。
(二)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相应等级证书。
(三)培训授予自治区级I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2分。
附表:参培学员名单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院集团
2021年12月14日
附表
参培学员名单